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保障道路交通畅通、有序,减少事故的发生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56条、第35条、第38条、第47条第1款、第90条、第93条第2款、第114条之规定,决定自2019年6月15日起,全天候使用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动抓拍机动车“违法停车、逆向行驶、违反禁止标线指示、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”的交通违法行为,路段如下:
一、违法违停、逆向行驶、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自动抓拍地点
1.园艺路汇利超市路段;2.园艺路与农业路交叉口路段;3.人民医院西路全路段;4.培才路与蒙泉路交叉口路段;5.培才路人民完小幼儿园路段;6.培才路彩虹幼儿园路段;7. 培才路县中医院路段;8. 培才路刘家岭路段;9. 蔡伦路县财政局路段;10.龙潭路欧阳海广场路段;11.金都汇路欧阳海广场路段;12.省道S222(原省道S214)线欧阳海镇镇区路段;13.原省道S323线与县道X072线交叉口(塘市镇镇区)路段;14. 省道S222(原省道S214)线敖泉镇镇区路段。
二、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地点
1.欧阳海路妇幼保健院门诊大楼前路段; 2.欧阳海路保姆家酒家门前路段。
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对在上述路段有“违法停车、逆向行驶、违反禁止标线指示、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”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,将被录入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处罚。
特此公告
2019年5月27日
责编:刘艳萍
来源:桂阳公安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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